大热天的,谁给烈日下的他们降暑?

节气进大暑,气温日渐升高。处在全球气候不断变暖时期里,加上城市热岛效应,各地的高温天数和温度上限都像热门体育纪录,不断被打破和刷新。

越来越多的空调日夜开动,有闲有钱者去消暑度假了,其他人也尽可能躲进阴凉环境少出门走动。

但总有一些行业、一些人,高温下依然要坚守岗位,无法停下劳作。他们是处在城市最艰苦、最“前线”的劳动者——从维护城市顺畅运转的交警、保安,到环卫工人、建筑施工者、必须连续运转在生产线上的“螺丝钉”,其生活和工作状态往往在高高在上者的日常视线之外,易受忽略,更惯受伤害。炎夏高温,对于他们,才有最直接的感受,也是最严酷的生命极限考验。

这样的时节,忽然看到全国总工会的一纸“维权提醒”,很有几分清凉怡神,还有几分温暖熨帖。

“提醒”强调: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、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,由于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属于工伤。

我国的《劳动法》对于高温季节如何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早有规定,从调整工作时间,错开高温时段,到工作场所安装空调、电扇,发放高温费等,一应俱全。新中国也早有高温天工作的福利传统——酷热里的冷饮和营养品、挥汗如雨时递上的毛巾,曾是老工人们记忆里的一抹温暖亮色。

然而,如何将防暑降温进行到底,今天却成了难题。用人单位不再是“国家”,而是素质参差不齐的老板;高温下做着艰难险重工作的,多半也是临时受雇的农民工。老板们眼里最清晰的是工期、效益,最糊涂的是多少度算“高温”、高温费发没发。没有足够的生存与劳动保障的农民工,留在城里的惟一“必须”,便是努力挣钱谋生。计件拿工资的打工者,宁愿选择战高温而不停工;没有高级技能的劳动者,找到工作已不容易,哪里敢为了一点高温补贴而与企业较真?

当下的社会,既需要以立法或制度形式对弱势人群的高温权益作出强制规定,也需要对已有法规“广而告之”,作更多通俗而明确的“维权提醒”,惟其如此,才能密织“篱笆”,有效封堵,让一些用人单位无含糊偷钻的漏洞,让对劳动者的保护规定不致悬在半空,成了农民工们吃不到口的“画饼”。

仅有“提醒”还不够,执行力才是关键。高温也是对政府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利意识和能力的考验。真正落实农民工的高温补贴、让打工者对于没有任何保护的高温作业敢于说不,以实现社会公平,恐怕要放到年底帮他们追讨欠薪的同等高度,动员各方力量,从建章立制到“一把手工程”,一个也不能少。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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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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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真革句、真喺好多謝佢哋~!。
如果冇佢哋、莪哋會咁舒服咩?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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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3# V1p。尕Y


   讲得好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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