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领导说不准通电!
2010年11月26日凌晨0点左右,广东省中山市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电子系某大二学生猝死。
具体情况如下,当晚岐头山宿舍17栋2楼某学生感觉气喘,于是室友们要求宿管通电查看其状况,宿管联系学校某领导,该领导回答:不准通电!
也许这位领导出于理智考虑,怕通电了全员学生会围观,会躁动,对学校声誉影响不好。不过事情的发展超出了该领导的想象,没过多久之后该名学生病情急剧恶化,在拨打了120之后,学校才通了电,救护车在进学校时,也被要求关了警铃(显然学校还在尽量压下该事件)。该学生被抬到救护车上的时候已经停止了心跳。凌晨3点左右,从医院传来消息说该生抢救无效死亡。
对于这件事情,我感到悲哀,领导在突发事件面前不是把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,而是把学校声誉影响放在首位,没能及时通电,使得室友对患病学生病情的判断造成失误,也不利于其病情恶化的时候同学们对他进行急救,没通电,更是使其他人错误低估了该学生的病情。虽然学校没有主要责任,但是,作为学生的监护方,在关键时刻的决定确影响甚重。假如,学校领导当时及时通电的话,并积极配合抢救的话,即使没能挽救其生命,大家也会理解学校的,毕竟这件事情的突发性很强,难预测。只能说该领导聪明反被聪明误。
对于这件事我感到悲哀,对社会感到悲哀。据悉,在学校动用种种关系后,各种相关帖子博客都被删除。希望兽吧的各位吧主不要删除,只是留给大家一个真相,一个每年2万学费的学校的真实状况,谢谢您的阅读。
某孙文学子
学校的通告如下:
关于我系某同学相关情况的说明
我系某同学,于2010年11月22日出现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,曾自行前往附近医疗点就诊。11月25日,该同学仍感身体不适,于当晚九点在两位同学的陪同下,前往中山市人民医院急诊治疗。经医生诊断,十点左右进行输液,约十一点十五分完成输液。返校后,该同学感觉十分不适,由宿舍同学于十二点左右拨打120,随后中山市人民医院120到场实施救治,后送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,三点十分左右宣布死亡。
事情发生后,学院非常重视,学院领导及学生工作处、我系负责人前往医院了解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,目前善后工作正在处理中。
我系对该同学的不幸逝世表示哀悼,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!
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电子工程系
二○一○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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