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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台湾主播蔡康永漏报所得税 被判罚200万人民币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鴨靜。    时间: 2010-1-10 22:10     标题: 台湾主播蔡康永漏报所得税 被判罚200万人民币

本报讯 台湾知名主持人蔡康永前日被台湾地方法院裁定他漏报2004、2005年度约半数收入的所得税,连税款带罚款需要补缴超约200多万元人民币。

蔡康永本人表示尊重法院判决。他说:“其实这场官司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,我去年采取新的报税方式,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。”而他的好友林志玲也正面临补税问题,正在上诉。
作者: 愛L&子    时间: 2010-1-10 22:16

好也
作者: 鴨靜。    时间: 2010-1-10 22:17

回复 2# 愛L&子


    點解好野啊.哈哈
作者: Coffee、    时间: 2010-1-10 22:21

甘大罪
作者: Tata    时间: 2010-1-11 12:56

2000W  __鬼叫佢 唔缴税~~~
作者: country    时间: 2010-1-23 23:33

该交噶野就要去交啦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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