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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男子多次和女友13岁女儿发生性关系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愛L&子    时间: 2009-11-26 21:52     标题: 男子多次和女友13岁女儿发生性关系!

本报讯(记者 赵云 通讯员 木车)11月25日,杨某被温岭检察院批准逮捕。杨某在和女朋友同居期间,却把对方13岁的女儿也当成同居对象,多次和小女孩发生性关系。


女孩叫平平(化名),今年13岁,和外出打工的母亲吕某一起生活。10月17日,吕某陪女儿平平来到医院看病,因为之前,平平经常说下身不舒服。


医生检查后表示,平平得的是性病,这种病是通过性接触传播的。吕某听后就傻掉了,一向乖巧的女儿怎么可能得性病呢?吕某责问平平怎么回事,女儿却哭着不肯说。医生做了思想工作后,平平才说出了实情:是母亲的男朋友杨某对她下的手。


平平说,杨某和母亲在一个砖窑厂打工,2007年时,父母还没有离婚,母亲经常带着她和杨某住一起。那时,杨某对他行不轨时,她不知道这是什么行为,也没有反抗。后来知道这样做不对,就开始反抗,但力气太小没成功。杨某威胁她不要把事情说出去,不然就杀了她和她母亲。


10月18日,杨某被警方抓获。杨某是四川人,41岁,他承认和平平发生过性关系。杨某说,2007年9月份左右,那时他在路桥打工,和吕某母子住在一起。一个周末的下午,吕某出去上班了,只剩下他和平平在房间看电视,他临时起意和平平发生关系。之后他经常强迫和平平发生性关系,总共有7次。


检察机关认为,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鏹奸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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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现在社会都变乜样了,这种事接二连三的比人们揭发,
        根本就上思想不行!
作者: miemie00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08:00

變態噶,呢種人都無人性個!
作者: yany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3:38     标题: 回复 1楼 愛L&子 的帖子

变态人
哈哈,
这些东西还是少发吧
太残忍
作者: 愛L&子    时间: 2009-11-27 13:50     标题: 回复 3楼 yany 的帖子

我觉得应该比人知,
作者: AllY    时间: 2009-11-28 16:54     标题: 回复 1楼 愛L&子 的帖子

啦佢去打靶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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