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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称男子隔窗冲女性做不雅动作构成性骚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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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讓愛隨缘
时间:
2009-8-11 00:19
标题:
律师称男子隔窗冲女性做不雅动作构成性骚扰
在警察喝令下男子穿上衣裤
事发和平区太原南街两门市房内 民警已将其带走 律师称此行为已构成性骚扰
隔着门市的落地窗玻璃,男子做出不雅动作,吓得过路女子“落荒而逃”。
这样的场面,记者发现连续两天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上演。据市民反映,该男子如此行为已持续约两个月。
昨日男子被民警带走调查。
门市玻璃后有个半裸男
8月8日,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向本报爆料,称太原南街120号门市内,一名男子脱光衣服,站在落地窗内,当有年轻女子路过时便做出不雅动作。
当日中午,记者来到该地点。该门市位于一小区东裙楼,属尚未出售的商业网点,门市外是狭长的停车场。由于室内光线较暗,落地窗的脏玻璃好似一面大镜子,男子只有站在距窗较近时才能从外边被人看到。
男子活动范围在太原南街118号和120号室内,隔着玻璃朝外张望。记者在2个小时的观察中发现,男子始终穿着内裤,还不时伸手进去。
门市对面一家美容院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说:“他在这里大约有两个月了,常把衣服全脱光,咱们尽量不抬头瞅对面。”
男子隔窗做下流动作
昨日11时,记者再次来到此地。男子穿着灰黑相间的内裤正在窗前转悠,见有年轻女子路过时,他直接将内裤下褪,将隐私部位朝着马路方向暴露。
由于人行道上的女子多撑着阳伞,不少人经过时并未发现男子的举动。约20分钟后,男子穿着内裤走到室外擦起了玻璃———所擦位置的高度与其眼睛平齐。
几分钟后,回到屋内的男子重复着之前的动作。为了看一名女孩,男子提上内裤走到门外,盯住其背影看了近半分钟。
在记者观察的2个多小时内,3名女子发觉了男子举动,其中一名女士被吓得立即“逃走”。12时许,两名过路中年女子敲打玻璃窗,但男子没有开门。
民警将男子带走调查
13时12分,记者报警,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民主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。随民警进入该门市后,记者发现118号和120号间有门相通,两个屋子中仅一室内摆着两张单人床。
民警喝令男子穿上衣裤,并将其带回派出所。男子自称40岁,从内蒙古来沈打工,在此“替人看房子”,并称另一20多岁的打工者回老家了,不在此地。
记者问:“你在屋里都干什么了?”男子说:“天太热,我来回走走。”“那你为什么对着窗外做出不雅动作?是不以为外边看不到你?”记者问。男子没回答。
目前民警正在取证,并对男子所在单位进行核实。“若他受雇于某单位在此看房,我们将把这一情况通知其单位。”民警说。
各方声音
■本报法律顾问姜乃芳律师表示,男子的行为虽然不在公共场所,但从室内朝路过女性暴露隐私部位并被多名女子看到,已经构成了性骚扰。
■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王立波教授表示,此男子的行为是一种病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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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中规定,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11 0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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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楼 讓愛隨缘 的帖子
我经常响屋企裸咯
作者:
讓愛隨缘
时间:
2009-8-11 00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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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2楼 愛L&子 的帖子
哈..有某给D靓女及晒也啊?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11 00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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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3楼 讓愛隨缘 的帖子
我都想啊,周围连女仔都唔多个
作者:
βαъу無齒
时间:
2009-8-11 0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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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楼 讓愛隨缘 的帖子
又一个变态佬
作者:
讓愛隨缘
时间:
2009-8-11 08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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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5楼 βαъу無齒 的帖子
是啊,依家真是多呢D人!
作者:
ar11b
时间:
2009-8-16 1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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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楼 讓愛隨缘 的帖子
个男人咁变态咖
作者:
az5849
时间:
2009-8-16 11:45
距H,hand带,痴汉-.-
作者:
讓愛隨缘
时间:
2009-8-18 0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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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8楼 az5849 的帖子
哈哈,是啊!
作者:
讓愛隨缘
时间:
2009-8-18 0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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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7楼 ar11b 的帖子
就是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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