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14岁女生被当“生日礼物”送人鏹奸后咬伤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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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0:21
标题:
14岁女生被当“生日礼物”送人鏹奸后咬伤狗
实施鏹奸的宋某和胁迫少女的王某分别被判4年和3年
华西都市报8月5日报道 14岁女中学生思思(化名)遭遇噩梦般的经历:她在校门口被陌生女子拦住,受胁迫后被带到一个男子家中。思思万万没有想到,陌生女子竟将她作为“生日礼物”送给该男子,思思随后被鏹奸。思思的父母知道后报了警,终于在7月将犯罪分子送上了法庭。昨天,思思父母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判决书,伤害他们女儿的罪犯终于被判刑了。
“男的判4年,女的3年,太轻了!”思思的亲属都觉得,犯罪分子应受到更严厉的惩处,一家人讨论了一番,决定向检察院提交申诉书,希望检察院抗诉。
走出校门
中学女生被强行带走
在等待判决的145天里,思思的父母每次回想起女儿的遭遇,都忍不住流泪。今年3月10日下午6点左右,放学刚走出校门的思思被两个陌生女子拦下来,其中一个叫小欣(化名,另案处理)的女生才13岁,另一个看起来比较大的就是今年21岁的王某。她们对思思说“有事”,语气很凶狠,让她跟着走。
思思不认识眼前这两个人,但她之前看到过学校门口有人拦学生“刮钱”,以为自己可能“遭了”,不想惹事的她没有反抗,跟着她们来到成都人民南路某住宅楼里。她不知道,也无法想象,等待她的是一场比“刮钱”惨痛万倍的噩梦。
当天,见女儿晚上10点过了都没回家,心急的父母四处打听,才听思思同学说她被两个女的强行带走了,只得报案。
不堪回首
女生成为“生日礼物”
再晚些时候,女儿神情呆滞地回到家,几经询问,父母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尽管案发第二天王某和宋某就被警方挡获,但让思思父母怎样也想不到的是,女儿之所以会遭此不幸,是因为拦下思思的两个女子把她当成“生日礼物”送给了宋某,让思思和已经28岁的宋某发生性关系。
“当时她还穿着校服啊。”回想起这场悲剧,思思的母亲想不通,自己的女儿刚满14岁,而且从没有招惹过他们,为什么他们要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初中女生下毒手?“思思喜欢唱歌,爱漂亮,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。”
由于涉及未成年人隐私,7月21日,武侯法院组成合议庭,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被告王某在庭上承认,案发当天,她收到宋某的短信,要她带个女孩作为“生日礼物”。于是王某和小欣就来到思思所在的中学门口,强行将她带到宋某住处,并让小欣把思思带到卫生间洗澡,然后把思思推进宋某的卧室。于是,宋某就胁迫思思和他发生性行为。
思思的母亲说,当时他们用各种手段恐吓女儿,还让女儿“选择”,是“和这一个人(发生性关系),还是他们找6个人把她轮奸”,“一个女娃娃,才14岁,已经被吓傻了。”思思母亲说。
性格大变
少女被害后咬伤小狗
8月3日,武侯法院作出判决,被告宋某、王某违背妇女意志,胁迫被害人与被告宋某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均已构成鏹奸罪。被告王某归案后,主动供述了宋某的住处,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,属立功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,于是作出判决:宋某和王某均犯鏹奸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。此外,涉案的小欣因为未成年,另案处理。
“犯鏹奸罪应该判3-10年,被鏹奸的是个刚满14岁的未成年在校学生,这样判太轻了!”思思的父母专门咨询了鏹奸案的量刑幅度,认为伤害女儿的罪犯应受到更严厉的惩处。思思的母亲看到判决书上载明的“被告宋某母亲愿意协助被告赔付”说:“对方律师之前找过我们,表示被告及家属愿意赔偿,但现在他们再也没有提任何有关赔偿的事情了。”不过,思思家人说,赔不赔都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可以“多判几年”,因为女儿自从被害后性格大变,她的精神状况让全家人都很担心,而她的未来成了大家都不敢去想的事情。
原来,思思经历了这件事情后,原本活泼开朗的她变得不爱说话,即使是说话,语气也变得十分凶狠、暴躁。最让家人想起来就害怕的一件事是,思思养了一只小狗,以前她对小狗十分疼爱,但出事后,狗狗跑到她面前摇尾巴,她竟然把狗狗一脚踢开,甚至还把狗狗的耳朵咬伤了。“只见过狗咬人,哪儿见过人咬狗啊!”因为这件事,思思的母亲已经瘦了几圈,父亲也时常喝闷酒,他们都不敢把思思带去医院,因为一提这件事,她整个人就会“发狂”。
提出申诉
家人希望检方抗诉
“为了还女儿一个公道,我们要申请抗诉。”思思的父母拿到判决书后就开始联系律师,尽管不知道抗诉是否有把握,但他们仍然坚持。
我国法律规定,鏹奸罪的从重情节包括“鏹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”。对于“情节恶劣”到何种程度,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表示,还需要详细了解案情后才能作出判断,而对于鏹奸罪的从重情节中有一条“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”,需要证明该案件和被害人产生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因果关系,这就必须要有相关医疗机构出具鉴定或者证明。
在得知思思的经历和目前她的表现后,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袁茵说,从思思的行为来看,她的心理方面已经出现了问题,但具体严重到什么程度,是否需要进行药物治疗,都需要进一步了解,才能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。“对于一个14岁的未成年人来说,这种事情的伤害是很大的。”袁茵说,现在最重要的是调整她的心情,治疗她的“心伤”,不能由于她不愿意去医院,就省略就医这个很重要的环节,有必要的话甚至可以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的医生出诊。
作者:
JmS
时间:
2009-8-5 20:33
人渣,,,社会真的很,,,,,,,
作者:
yany
时间:
2009-8-5 20:39
人咬狗
真是奇闻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0:41
标题:
回复 2楼 JmS 的帖子
现在社会多得是啊,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0:42
标题:
回复 3楼 yany 的帖子
被狗咬啊
作者:
JmS
时间:
2009-8-5 20:42
标题:
回复 4楼 愛L&子 的帖子
好像是,是我见识小,哎,
悲哀,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0:43
标题:
回复 6楼 JmS 的帖子
可能是我们不发现
作者:
hbbb
时间:
2009-8-5 20:43
标题:
回复 1楼 愛L&子 的帖子
那人真败类,想这样就去叫鸡啊,伤害一个弱小的心灵★5☆ 判10年★8☆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0:45
标题:
回复 8楼 hbbb 的帖子
应该判他15年
作者:
hbbb
时间:
2009-8-5 20:52
标题:
回复 9楼 愛L&子 的帖子
★8☆ 都5错,出到来成个老伯伯咁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0:54
标题:
回复 10楼 hbbb 的帖子
★3☆
最好就被人响入面打死
作者:
JmS
时间:
2009-8-5 21:06
标题:
回复 8楼 hbbb 的帖子
怎么能用数字来表达对它的惩罚,
无期徒刑好啊,
作者:
βαъу無齒
时间:
2009-8-5 21:07
标题:
回复 1楼 愛L&子 的帖子
直接判死刑算咯!
就算坐监都浪费国家粮食啊!!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1:13
标题:
回复 13楼 βαъу無齒 的帖子
★3☆
太狠了吧
作者:
FIRST
时间:
2009-8-5 21:28
人渣AND败类啊
作者:
史路比
时间:
2009-8-5 21:32
哎`咩世界
世界变喇
作者:
魔籹櫻
时间:
2009-8-5 22:19
啊.. 好惨啊..
作者:
hbbb
时间:
2009-8-5 22:30
标题:
回复 12楼 JmS 的帖子
没办法,一时想不到★18☆
作者:
hbbb
时间:
2009-8-5 22:30
标题:
回复 11楼 愛L&子 的帖子
恩,讲的好
作者:
JmS
时间:
2009-8-5 22:47
标题:
回复 18楼 hbbb 的帖子
挺气愤的啊,哎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2:49
标题:
回复 19楼 hbbb 的帖子
讲下笑咋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2:51
标题:
回复 17楼 魔籹櫻 的帖子
小心你一阵又变成礼物
作者:
Rainkiss
时间:
2009-8-5 22:53
好慘啊個女仔
作者:
Vammpink
时间:
2009-8-5 23:09
最贱格就系呢d人、最鄙视都系呢种人~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5 23:11
标题:
回复 24楼 Vammpink 的帖子
萍萍一下你又变左人地咯礼物啊
作者:
Vammpink
时间:
2009-8-6 02:29
标题:
回复 25楼 愛L&子 的帖子
★29☆ 5好吓我、 我惊~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6 02:58
标题:
回复 26楼 Vammpink 的帖子
变了我 的礼物,
哈哈……
我不会伤害你的
作者:
Vammpink
时间:
2009-8-6 03:16
标题:
回复 27楼 愛L&子 的帖子
★10☆ 太恐怖了、 这不会是事实的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6 03:21
标题:
回复 28楼 Vammpink 的帖子
已经是事实了
作者:
dee
时间:
2009-8-6 08:12
标题:
回复 1楼 愛L&子 的帖子
4年真系好少··应该拉去打靶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6 16:27
标题:
回复 30楼 deedee 的帖子
绝对赞成
作者:
ar11b
时间:
2009-8-6 16:31
标题:
回复 1楼 愛L&子 的帖子
点解世界上咁咖···
作者:
Vammpink
时间:
2009-8-6 17:46
标题:
回复 29楼 愛L&子 的帖子
我是人、不是礼物
作者:
魔籹櫻
时间:
2009-8-6 19:57
标题:
回复 22楼 愛L&子 的帖子
才..~
魔女喺ic 4大护法之一..~
有着深厚得武功底子~
作者:
愛L&子
时间:
2009-8-6 20:36
标题:
回复 34楼 魔籹櫻 的帖子
甘就要见识下啦,
作者:
WalkMan
时间:
2009-8-7 02:05
标题:
回复 1楼 愛L&子 的帖子
个女仔好无辜啊~~~
鄙视人渣
作者:
豪籽
时间:
2009-8-7 12:12
杀左渠拉!!
作者:
*「尕╲╳╲_′
时间:
2009-8-8 13:18
鄙视呢种社会风气,滚.TMD又5叫渠自己送比人.妈批
作者:
YAKO
时间:
2009-8-8 18:52
好激动啊
作者:
傻猪敏
时间:
2009-8-17 14:56
社会败类...最好拉去“打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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