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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嬅得戚是非當宣傳 黎明送金擺慶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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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MISSJing
时间:
2008-10-26 1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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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嬅得戚是非當宣傳 黎明送金擺慶功
黎明與楊千嬅雖屢傳不和,近日更傳出千嬅越權;前晚他們就以行動打破傳言,黎明以A Music老闆身分為唱片暢銷的千嬅設下3圍,每席8880元的慶功宴,更送上約值數萬元的足金金唱片,連大老闆林建岳手臂受傷也帶傷出席支持,令千嬅開心到不得了。千嬅笑說:「如果傳我同黎生(黎明)不和,唱片反而熱賣,繼續傳都無所謂。」黎明出金句撐千嬅無爭過
前晚千嬅在老闆新開飯店港島廳開慶功宴,雖一直有傳黎明與千嬅合作上意見分歧,不過兩人碰頭十分好傾。黎明對於有傳千嬅越權,直接找老闆林建岳,要求在12月的東亞群星演唱會的宣傳海報上,要與鄭秀文分量同等大。他說:「就讓傳聞『風繼續吹』,傳言『不忍遠離』都無所謂,自己不會理,我和千嬅合作關係好好。」在旁的林建岳也笑說:「又話我們『左手打右手』,我手都跛咗重想點?如果我有睇過海報的話,會把自己張相放埋落去。」黎明金句又出現,他說:「人多插曲自然多,但主題無變就得。千嬅從來都無爭過,而且她是一個有分量的歌手,大家都知,何用爭!」
被寫是非好過丁子高緋聞
被黎明撐到出面,力證二人沒不和,千嬅當然開心。她表示不明傳言從何而來,尤其是海報都傳要爭頭位。她笑言:「又不是爭頭炷香會發達,爭來何用?我終於明白黎生早陣子為何發牢騷;不過市道低迷,這些是無本宣傳,作為歌手要我忍辱負重無問題。如果有日所有報道都無我份,更加要驚,反映在樂壇已沒位置,或者下次傳爭鞋、爭煙花效果啦!既然是非愈傳唱片愈賣得,我不介意繼續傳。」千嬅更形容娛樂圈入門就要膽大心細臉皮厚,膽大是上台夠霸氣,心細是處變不驚,臉皮厚是抵得是非,她寧願寫樂壇是非好過寫丁子高的緋聞,因為影響到朋友就會過意不去。
作者:
半粒糖
时间:
2008-10-26 10:37
黎明都已经5系我地呢代噶咯
就算千华分大份D
都系应该噶窝
作者:
MISSJing
时间:
2008-10-26 1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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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2# 的帖子
也許是吧.
作者:
半粒糖
时间:
2008-10-26 10:43
标题:
回复 3# 的帖子
黎明系我妈果个年代了
黎明E+都无新歌出了
作者:
MISSJing
时间:
2008-10-26 20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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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4# 的帖子
我暈,佢冇唱歌很久囖.
作者:
sweet-lala
时间:
2008-10-27 05:42
原帖由
sweet-lala
于 2008-10-27 05:40 发表
黎明有首个叫【眼神骗不过】..!!
我几中意之外..其余我连明都叫唔出..!!
真系好失禮呀..!!
竟然打錯兩個字添..!!
應該系話距有首歌我中意,其他連名都叫唔出..!!
sorry..!!
作者:
半粒糖
时间:
2008-10-27 17:26
标题:
回复 5# 的帖子
就系咯
开始5兴噶咯
作者:
MISSJing
时间:
2008-10-27 18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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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7# 的帖子
你可以摁編輯修改的呀.
唔使重新發多一次.
作者:
MISSJing
时间:
2008-10-27 18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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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8# 的帖子
咁又系波.
作者:
sweet-lala
时间:
2008-10-28 02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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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8# 的帖子
唔好意思吖..!!
新來噶..唔知道可以修改..!!
某下次噶啦..今次麻煩曬你啦..!!icem55:
作者:
MISSJing
时间:
2008-10-28 17:35
标题:
回复 10# 的帖子
哈哈,不怕.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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