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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“艳照门”案首次宣判 涉案人被判入狱两个月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Tata    时间: 2008-7-26 10:18     标题: “艳照门”案首次宣判 涉案人被判入狱两个月



早报讯 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昨日正式宣判,香港籍男子郭镇玮因在网上发布艺人猥亵照片被判入狱两个月,缓刑两年。这是震惊香港娱乐圈的“艳照门”事件发生以来,第一个被正式判刑的涉案人员。

现年24岁的香港籍男子郭镇玮从2008年1月至2月期间于互联网上发布有关艺人的不雅照片,从而轰动国内娱乐圈。郭镇玮发布的照片数量约140张,其中84张被淫亵物品审裁处指认。裁判官指出,虽然涉及的照片在数量上并不算多,被告也并不是以钱财为目的作案,但由于案情严重,对照片中人物造成伤害,因此需要判监以示警告。

据悉,郭镇玮在涉案前于物流公司任文员工作。郭镇玮在被捕时承认发布不雅照的行为,同时表示自己“只是得意贪玩”,“目的是想将Bobo、阿娇和张柏芝的照片分享给朋友看。”
作者: 0bi    时间: 2008-7-26 11:03     标题: 回复 1# 的帖子

先2個月???輕5輕d啊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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