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法官9日判刑时斥责女被告严重违反诚信,竟因为贪心而接受金钱,出卖年幼女童,为期达1年4个月,涉及最少5次的性侵犯。不过,由于女被告其后与警方合作,也肯在审前认罪,并且愿意转为控方证人,因此法庭才作出判刑宽减。
由于两事主年幼,不能协助警方搜证,该名少年其后获控方撤销控罪,当庭释放。不过,随着女被告9日承诺转作控方证人,案件或会有进一步发展。
女被告Sujianah(33岁),被控5项协助及教唆非礼他人罪名。据控方案情透露,女被告原是替户主照顾2名分别3岁及5岁的姐妹,但由于户主夫妇已经离异,因此女被告需要带两名女童到母亲住所。2007年7月26日,5岁姐姐返家时显得惊惶,且神色有异,于是其父报警求助,被告事后也被捕。
此案在2007年年8月曝光后,女被告(33岁)曾与1名少年一起被控告非礼等罪名,而据控方在此案初次提讯时的案情透露,这对年仅3岁及5岁的受害姐妹,在过去1年内曾被‘贱卖’逾20次,两姐妹怀疑曾遭人脱衣,并被侵犯。
被告被捕后招认,曾经多次趁带受害女童到“梦幻世界”玩耍之机,伺机将受害女童交给在乐园工作的林健岳,每次收取200至500元,让其带走女童狎玩。受害女童曾向心理学家称女被告曾带她到“梦幻世界”,在该处被一名年长哥哥带她到一个黑房子后,将她的衣服脱光,用硬物插入肛门及吻其肚脐等,1个月内已发生近5次同类事件
無人性`` 個小朋友5嵗喳``
D人咁衰架!
好惨呀个细路哥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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