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标题: 关于穿名牌的"卖唱" [打印本页]
作者: 守猪待兔 时间: 2007-8-15 23:41 标题: 关于穿名牌的"卖唱"
首先我认为大家就搞错了概念,卖唱和乞讨,是完全两个概念,也许你对于一个穿了一身
名牌的乞丐会觉得匪夷所思,不错,乞丐是因为没钱又没能力,所以沦落为乞,但卖唱则不然,
只要你喜欢,背上琴,找个安静的地方,就可以弹唱,无论你唱的怎样,只要有欣赏你的人,他就
会给你身边的琴箱里仍些零钱,完全出于自愿,如果有人觉得你发出的是噪音,也可以给你起
哄,都是很自然的.
另外,国外很多卖唱的,他们很多使用的是GIBSON的吉他,MARSHALL的音箱,这样的设
备,做一个小型的酒吧演出都是绰绰有余的,价格当然也是不菲的,如果放在中国一定也有人
问:有那么好的设备,还出来卖唱?这就是概念混淆的问题,卖唱的人,不一定是因为穷,才出来
卖唱.
所以大家就不要太过于惊诧了,无论是赞扬,同情,或者鄙视她的人,没有这个必要,这是
她的生活方式.仅此而已.
[em23]
作者: 守猪待兔 时间: 2007-8-15 23:42
自己顶自己个~~~呵~~~
作者: 嗅靤 时间: 2007-8-16 12:55
<"点解,无端端说这些的?">
[em05]
作者: MISSJing 时间: 2007-8-16 17:59
以下是引用守猪待兔在2007-8-15 23:41:20的发言:
……
---原文内容共 1138 字节,此处引用 50 字节,其余省略
爲什麽說這些阿.?
作者: 守猪待兔 时间: 2007-8-16 21:22
无哦~~~只是有感而发
作者: bot_彬仔 时间: 2007-8-17 11:09
以下是引用守猪待兔在2007-8-15 23:41:20的发言:
……
---原文内容共 1138 字节,此处引用 50 字节,其余省略
有钱都得架!!
法律又某规定!!
作者: 0bi 时间: 2007-8-19 06:59
以下是引用守猪待兔在2007-8-15 23:41:20的发言:
……
---原文内容共 1138 字节,此处引用 50 字节,其余省略
5.系好明你讲咩``
作者: jzbozi 时间: 2007-8-31 08:35
以下是引用bot_彬仔在2007-8-17 11:09:19的发言:
有钱都得架!!
法律又某规定!!
恩恩,好多人都系因为兴趣就去卖唱,根本就唔系为左钱~!!!!
| 欢迎光临 三乡网_In-Cool (http://www.in-cool.net/bbs/) |
Powered by Discuz! 7.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