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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关于穿名牌的"卖唱"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守猪待兔    时间: 2007-8-15 23:41     标题: 关于穿名牌的"卖唱"


首先我认为大家就搞错了概念,卖唱和乞讨,是完全两个概念,也许你对于一个穿了一身

名牌的乞丐会觉得匪夷所思,不错,乞丐是因为没钱又没能力,所以沦落为乞,但卖唱则不然,

只要你喜欢,背上琴,找个安静的地方,就可以弹唱,无论你唱的怎样,只要有欣赏你的人,他就

会给你身边的琴箱里仍些零钱,完全出于自愿,如果有人觉得你发出的是噪音,也可以给你起

哄,都是很自然的.

另外,国外很多卖唱的,他们很多使用的是GIBSON的吉他,MARSHALL的音箱,这样的设

备,做一个小型的酒吧演出都是绰绰有余的,价格当然也是不菲的,如果放在中国一定也有人

问:有那么好的设备,还出来卖唱?这就是概念混淆的问题,卖唱的人,不一定是因为穷,才出来

卖唱.

所以大家就不要太过于惊诧了,无论是赞扬,同情,或者鄙视她的人,没有这个必要,这是

她的生活方式.仅此而已.
[em23]


作者: 守猪待兔    时间: 2007-8-15 23:42

自己顶自己个~~~呵~~~


作者: 嗅靤    时间: 2007-8-16 12:55

           
     <"点解,无端端说这些的?">
[em05]
作者: MISSJing    时间: 2007-8-16 17:59

以下是引用守猪待兔在2007-8-15 23:41:20的发言:


……

---原文内容共 1138 字节,此处引用 50 字节,其余省略

爲什麽說這些阿.?


作者: 守猪待兔    时间: 2007-8-16 21:22

无哦~~~只是有感而发


作者: bot_彬仔    时间: 2007-8-17 11:09

以下是引用守猪待兔在2007-8-15 23:41:20的发言:


……

---原文内容共 1138 字节,此处引用 50 字节,其余省略

有钱都得架!!
法律又某规定!!
作者: 0bi    时间: 2007-8-19 06:59

以下是引用守猪待兔在2007-8-15 23:41:20的发言:


……

---原文内容共 1138 字节,此处引用 50 字节,其余省略

5.系好明你讲咩``
作者: jzbozi    时间: 2007-8-31 08:35

以下是引用bot_彬仔在2007-8-17 11:09:19的发言:


有钱都得架!!
法律又某规定!!

恩恩,好多人都系因为兴趣就去卖唱,根本就唔系为左钱~!!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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